?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粤海执处罚(2016)024号 |
?案件名称 | ?广东长江船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开采海砂行政处罚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未经批准开采海砂 |
?处罚依据 |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违法开采海砂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基准>和<广东省非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粤海渔函[2014]964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长江船务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76380813-9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440000000035759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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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潘树强 |
?处罚结果 |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1/15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
?当前状态 | ?0 |
?地方编码 | ?440105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11/16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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