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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12-11 来源:本网 作者:局办公室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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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下称《条例》),省海洋与渔业局编制了本部门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务公开工作设想等六个方面。

  一、概 述

  2009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海洋与渔业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健全工作机构,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动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落实工作责任,对于推动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建立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我局于2002年8月印发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粤海渔[2002]134号),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监察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做到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2004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经常化;坚持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凡涉及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产业政策制定、行政许可等事项,都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办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府信息,我局编制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我局根据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需要,通过各种渠道,体现政务公开便民利民的基本要求,逐项落实,逐项公开。现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在局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机构职责、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政务公开目录、审批事项目录、统计信息、项目资金公示、用海项目公示、人事任免等子栏目,并将相应信息组织上网公开。同时,为方便社会公众申请我局政府信息,提高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效率,我局设置了局长邮箱、留言板、公众监督等栏目,受理、经办、答复信息申请。指定了我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为方便社会公众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们还主动向社会公开了政务值班电话和传真。二是通过公众网、公开栏以及新闻媒体,面向社会,经常公布有关政务信息。结合电子政务的推行,通过局域网外网、内网制作网页,对外、对内公布相应政务内容。三是将与群众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办证指南等印成各种便民手册、单张,在主要渔区、重点渔港散发。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处室,如资环处、渔政总队等都建立和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设有公开栏、办事指南,做出服务承诺;省渔政总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总站等都建立了专门网站,提供申报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及表格等供公众查询下载。四是实行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公开听证制度。设置监督投诉、公众交流栏目,直接接收群众意见,并及时跟进核查事情真相,给渔民回复,受到渔民群众的好评;公开“渔民直通车”、24小时值班热线、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局纪检监察室电话等,进一步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提高了我局公众服务的效率和效能。

  (四)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

  一是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程和流程图,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制。自1999年我省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修改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我局新增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较多。为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采取分工办理与集中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由局行政审批工作组制订行政审批操作规程和流程图的样式,由各有关处室和执法总队按照该样式对本部门现有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和收费标准以及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的发生频率进行归类整理。由局政策法规处对照有关法律法规逐条逐项进行核对、审查、论证,在此基础上,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制度,对每一项行政审批通过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办公楼办事查询显示屏公开。二是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制度。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努力探索建立信息化机关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实现模式,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发展电子政务,推行网上审批。我局行政审批系统自接入监察厅监察系统,较好地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8项,纳入省电子监察系统的有18项。目前,我局行政审批系统共办结审批事项2063项,较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方便了群众。

  (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由局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等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设立政务公开热线电话,广泛倾听干部群众的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参政议政,对于干部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由监督部门及时调查处理。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和考核,并将结果向干部群众公布。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年来,我局根据工作职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围绕广东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现代渔业目标,积极、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除《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不能公开的外)。 2009年,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92条。其中,《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在户网站《新闻中心》、《海洋信息》、《渔业信息》等栏目及时公开局领导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工作动态信息1200多条;三是在本局户网站开设《行政审批结果通报》专栏及时公开社会各界关注的项目公告信息25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多件。其中,通过局长邮箱、留言板提交的信件47件。我局对职能范围内的申请,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办理,按规定送达。对于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范围的申请,及时向申请人进行解释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依国家和省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局规定任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六、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设想

  一是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据省政府发布的参考文本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自查和考核制度。由局监察室牵头组成考核小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建立并完善相应工作制度,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地开展。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包括议事决策制度、承诺服务制度、监督制度、意见信息反馈制度、来信来访制度、奖惩制度等,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确保政务公开顺利进行,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查阅(http://www.fzhtai.com)。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10号,邮编:510222;联系电话: 020-28377231 ;电子邮箱:gdhaiyangyuy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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