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公布了我国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以进一步规范海域海岛地名使用。
据悉,此次公布的部分海域海岛标准名称共13220条。其中包括海27条、海岛8846条、群岛列岛78条、半岛33条、海湾1467条、海峡11条、水道438条、滩674条、岬角1333条、河口313条。
中国地名委员会1983年4月受权公布的《我国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国家海洋局、民政部2012年受权公布的《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和《钓鱼岛等岛屿及其周边海域部分地理实体标准名称》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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