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粤海渔复〔2018〕255号
符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徐闻县外罗渔港规划为国家一级渔港的建议收悉,所提建议客观地反映了徐闻渔港现实情况及发展诉求,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渔港建设、渔业发展及渔民生活的真切关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支持徐闻县渔港建设
一是资金支持。2013年,在农业部标准渔港建设政策支持下,我厅争取了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共5030万元建设海安国家一级渔港。2015年底,我厅投入10亿元启动现代渔港建设,其中安排徐闻县800万元建设角尾港门三级渔港。2012-2017年,安排渔港抢险维护专项资金450万元用于徐闻县外罗、和安等渔港维修加固和日常养护,其中外罗渔港170万元。二是政策支持。我厅出台《广东省现代渔港建设规划(2016-2025年)》,徐闻县外罗、和安、海安、三塘、角尾港门等5个渔港被列入规划。我厅积极向农业部争取,将徐闻县水尾渔港、角尾港门渔港、下洋仔避风塘列入农业部《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规划》,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实施。
二、关于将外罗渔港规划为国家一级渔港,并列入项目库尽快实施
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推进渔港振兴战略实施,打造一批渔港经济区,我厅按农业农村部部署,以渔港为重点,大力推进渔村振兴战略,推动实施渔港标准管理示范。外罗渔港渔业经济优势明显,建议徐闻县按国家一级渔港及以上标准,高起点、高要求、高标准规划外罗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与当地城镇规划、产业规划融合对接,扎实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我厅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支持外罗渔港建设。同时,建议徐闻县积极按照中央和省级工作部署,规范和加强渔港管理,争取渔港标准管理示范奖励资金,改变渔港脏乱差面貌。
三、关于在政策、资金层面给予支持
我厅一直在资金、政策上支持徐闻县渔港建设。但2013年启动至今的海安一级渔港,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于2017年下半年才开工,进度缓慢。建议徐闻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争取尽早完工,同时扎实做好外罗渔港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厅将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大力支持项目建设。
四、关于扶持当地渔民转产转业
我厅历来重视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扶持我省渔民减船转产,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相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65号)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全省各市申报渔民减船转产项目,2016-2017年,根据各市上报渔民减船转产项目需求,向中央申请到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约4.03亿元,并及时按比例下达给湛江市。同时也建议湛江市及徐闻县进一步发挥市县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包括省财政各项转移支付在内的可支配财力,鼓励市县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扶持渔业现代化基地和渔民专业化合作社建设,引导和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业、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健全渔业产业链,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提高渔业产业效益,增加渔民收入。利用重点项目拓宽渔民就业渠道,为当地渔民转产转业创造平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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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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